************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现对2025年涉税大数据情报汇聚查询服务项目进行简易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并于2025年05月23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5年涉税大数据情报汇聚查询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RNX******ZC-SZTAX
二、采购单位信息:
******税务局稽查局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路28号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舒工 0755-******
三、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陈先生 李小姐 0755-******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709室
四、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标 题:2025年涉税大数据情报汇聚查询服务项目
行业划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玖万捌仟元整(298,000.00)
最高限价(支付上限):人民币贰拾玖万捌仟元整(298,000.00)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涉税大数据情报汇聚查询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数量:1项
3、项目基本概况:提供涉税大数据情报汇聚查询服务
4、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2个月,以合同约定的开始及结束时间为准。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需要、财政预算和中标单位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如履约、服务情况不满意的或者合同履行期间因违法行为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记录的,则不再续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如果是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还须同时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主体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及上级主体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本项目不接受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也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有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如出现以上情形,该两家或以上投标供应商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投标供应商按文件规定的格式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供应商按文件规定的格式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供应商按文件规定的格式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投标供应商按文件规定的格式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等违法违规情形【由投标供应商按文件规定的格式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sydwfrxxcx/)或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gsxt/newList)网站查询投标供应商信息,投标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或转包。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5月15日起至2025年05月21日,每天09:00至12:00,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下同);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709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或事项:
(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须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等: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3日14:30(北京时间)时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3日14:30(北京时间)时
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709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2)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网:(shenzhen.chinatax.gov.cn/sztax/index.shtml),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