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管理中心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2025年海珠区重点片区市政设施维修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海珠区重点片区市政设施维修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440105-2025-00809
采购项目编号:M************00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045,888.74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2025年海珠区重点片区市政设施维修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2,045,888.7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2025年海珠区重点片区市政设施维修项目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12,045,888.74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海珠区重点片区市政设施维修项目):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1)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必须与中小企业以分包意向协议形式参加本项目且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比例达到28%以上)。投标人与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参加本项目,必须与小微企业以分包意向协议形式参加本项目且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28%以上。投标人与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可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中小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海珠区重点片区市政设施维修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东路552号福兴大厦4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谢工
电话:******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
开标评标服务专线:******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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