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江滨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项目芙蓉江滨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计划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以彭水环发〔2024〕77号文下达,可行性研究报告******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审〔2025〕22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编号:GC-BX-2025134 ,比选人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市级整合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彭水县大垭乡龙龟村。
2.2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如下:
1、新建防洪护岸80m,采用“格宾镇脚+C25钢筋砼框格护坡+堤顶道路”的型式,其中新建大块石换填568m3、格宾护垫(300mm厚)55m3、镀高尔凡格宾镇脚309m3,干砌块石护脚189m3、C20砼挡墙357m3、C25钢筋砼框格93m3;亲水平台占地面积1650㎡,其中绿化面积101㎡,硬质铺装面积1549㎡,包含新建浆砌块石(厚度20cm)1645㎡、50 厚C25混凝土面层(压印成型) 1418㎡, C20 砼挡墙203m3、种植土回(换)填、撒播草籽、虎皮石砖231㎡、混凝土仿木栏杆118m、滨水栏杆67m、波形栏杆37m;安装安全警示栏1处,红军渡地名标志牌1处。2、土方开挖2849m3,石方开挖474m3,土石方回填2349m3,块石工程2539m3,混凝土工程467m3,钢筋4.49t。
2.3项目总投资为:******.47元,其中工程费为:******.09元(其中人工费:119856.78元)
2.4比选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比选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图说所包含的的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和补遗、答疑资料为准)。
2.5工期要求:4个月。
3.竞选人资格要求
3.1参与本次比选的竞选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且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竞选人,请于2025年7月1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pengshuiweb/)上自行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图纸、澄清和修改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比选人全部知晓有关全部内容。
5.竞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比选时间
5.1竞选文件递交时间为2025年7月4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地点为重庆市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以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开标公告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2比选时间为递交竞选文件截止时间。
6.比选公告的发布
本比选公告将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pengshuiweb/)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人民政府
地 址:彭水县大垭******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23-******
比选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居委四组109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
比选文件-芙蓉江滨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doc
图纸及清单.zip
保证金附件.docx
附件:
保证金附件.docx
图纸及清单.zip
比选文件-芙蓉江滨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