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档案库房存档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财政局************法院档案库房存档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法院档案库房存档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00
******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合同调整内容原合同第三条第2项调整前: 合同费用按每月度进行结算,每月度的前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度的费用;本项目实际存储数量若超过合同中约定36000箱,超出部分由乙方免费提供存储及相关配套服务,本合同最终以211.68万元为支付上限。调整后:合同费用按每月度进行结算,每月度的前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度的费用;本项目实际存储数量若超过合同中约定36000箱,超出部分由乙方免费提供存储及相关配套服务,本合同最终以160万元为支付上限,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再向甲方追加本合同其他服务费用。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我院档案库房存档管理服务项目于2025年3月11日经院党组会审议同意开展合同第二次续签,续签的合同服务期限为2025年4月4日至2026年4月3日,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116,800元(合同支付上限,据实结算)。根据2025年预算下达情况,该项目预算规模从人民币2,116,800元调整为人民币1,600,000元,现拟按照预算情况对合同金额进行变更调减,合同单价及其他实质性内容不变。以上事项前期已经与服务商协商同意。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本项目变更情形属于第五类,由采购人依法处理,需经采购人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完成变更公示和备案程序。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5月09日至2025年05月1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法院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00号罗湖司法大厦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法院档案库房存档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docx******法院档案库房存档管理服务项目合同补充协议(公告版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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