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北京地区多个单位
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意向的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现将北京地区多个单位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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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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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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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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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技术 参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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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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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采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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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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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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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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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多个单位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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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点位主要分布在海淀区,其余分布在昌平、朝阳、大兴、房山、石景山、丰台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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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牛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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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2100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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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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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采购总额每年约1.3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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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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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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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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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2200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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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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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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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调料、
冻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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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2500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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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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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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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水果、水产、菌豆蛋类、生鲜禽肉、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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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5600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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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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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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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酸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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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700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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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初步资格条件:
******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控股及参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供应商应具有在京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应分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九)投标供应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按照“统采分签”原则,各单位供货合同总期限2年,以“1+1”模式逐年签订,即每年签订1次,期限12个月。每季度按标准要求进行1次履约考评,第1年前3季度考评优秀、基层单位满意度均达到85%以上的供应商,可续签1次合同,未达要求的终止合同。合同期内累计2次考评满意度低于70%的供应商,终止供货合同。
2.生鲜猪肉、生鲜牛羊肉、牛奶酸奶的供应商倾向于专营该品类的源头供应商;干货、调料、冻品类、牛奶、酸奶可约定配送周期。
3.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4.公示期限:2025年4月11日至5月10日,意向供应商于2025年5月11日17:00前书面反馈相关意见建议,项目具体信息和反馈渠道以电话联系,联系方式:01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