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ZDL******05
二、项目名称:案件审判业务办案费-审判办案耗材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包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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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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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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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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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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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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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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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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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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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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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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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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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6399
|
2
|
A
|
******有限公司
|
******.00
|
80.4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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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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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包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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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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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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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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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00
|
A
|
******有限公司
|
******.00
|
A
|
******有限公司
|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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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神舟路885号生产中心一C栋101房
中标(成交)报价:人民币壹佰零肆万玖仟陆佰叁拾陆元(1,049,636.00)
六、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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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案件审判业务办案费-审判办案耗材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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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成员名单
刘国荣、吴巧平、罗浩、郭凇含、文惠兰。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6,600.00元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深财购[2018]27号)文件执行。)
九、公告期限
2025年01月14日至2025年01月17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具体详见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中标公告)。
2.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3.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现场提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709室。质疑咨询电话:0755-******
4.******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满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七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按照格式要求填写声明函)。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法院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建安一路
联系方式:文工0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709室
联系方式: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鹏 李亦琳
电话:0755-******
******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