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光仓货物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对2024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光仓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1 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2套光仓,具体以采购人实际采购数量为准。1.2 采购预算:85.00万元(不含税);1.3 资金性质:固定资产投资;1.4交货期: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送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1.5供货地点:全疆16个地市分公司(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博州、巴州、阿克苏、克拉玛依、阿勒泰、吐鲁番、喀什、哈密、和田、克州、伊犁、奎屯、塔城);1.6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如因框架协议约定的采购量在有效期内执行完毕,该协议终止;若采购量尚未执行完毕,框架协议有效期可延长6个月,到期后该协议终止;1.7项目类型:货物;1.8项目属性:集中采购项目;1.9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1.10质量标准:合格。******有限公司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集团发布的2024年第一批《中国联通自主研发科技成果推广目录》中序号9《光仓》,本项目属于《中国联通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V1.0)》第四条第二款“需要采用不可替代专利、专有技术的,或者需要采用新技术试验、不适宜进行招标的”的情形。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集团发布的2024年第一批************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谈判。******有限公司发************有限公司和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黑名单。3.3资审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主要条件:(1)应答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2)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文件;(3)信誉要求:①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说明:上述①-②项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1年1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承诺书的方式体现,未提供承诺书则不予认可);(4)应答人(含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未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新疆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4.发布公示的媒介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示期内,若无供应商提出质疑,则按照本项目采购方案制定的规则直接与公示的供应商谈判并签订合同;若收到其他供应商质疑,则由需求部门组织论证,论证后认为质疑成立的,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并重新编制采购方案。5.公示期限自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8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6.联系方式******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168号******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F1栋8层联系人:张团团、刘永昌、刘迪、李永梅、伍文海、姚锐锐电话:******、******、******电子邮件:************委员会监督电话:0991-******(24小时录音电话)邮箱:******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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