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鹏新区2024年度微信公众号“大鹏文旅通”运营服务项目信息公开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鹏发财函〔2018〕1779号)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项目名称: 2024年度微信公众号“大鹏文旅通”运营服务项目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如询价情况、以往项目履约评价情况等):
该项目已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项目评审会,根据综合评审结果,建议选******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该公司资质齐全,为多家政府机关、企业单位提供过宣传运营服务,也曾运维过“大鹏文旅通”,有丰富的工作经验,综合实力较强。
成交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38.64万元
服务内容和承诺:包含大鹏文旅通按订阅号及视频号技术运营服务、原创内容采编制作、功能丰富调整、粉丝流量转换等事项。负责大鹏文旅游通运营,并指派一名专职人员驻点负责项目对接,包含但不限于:
(1)公众号菜单栏提升,内容优化设计,重点文旅素材拍摄3次;
(2)每周原创内容制作(含照片)不少于1条;
(3)全年不少于10场重点文旅活动跟进,含提供通稿、照片链接、视频制作宣发等等。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大鹏******体育局
地址:深******街道奔康工业区A5栋
联系人:骆小姐
联系电话:0755-28333867
公告日期:2024 年4月26日
备注:一、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试行)》所列示的项目,采购单位应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应当将项目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如询价情况、以往项目履约评价情况等)、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开。但以下项目除外: 1.《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试行)》所规定的项目; 2.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 3.已经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集中采购项目(该类项目遵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信息公开)。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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