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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保健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龙岗妇幼终端管理网络准入系统及交换机项目进行公开遴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CLF0124SZ00QY95
二、采购项目名称:龙岗妇幼终端管理网络准入系统及交换机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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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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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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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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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妇幼终端管理网络准入系统及交换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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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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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日历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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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51.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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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三)终端管理网络准入系统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存储交换机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四)本项目属于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采购人的纪检部门。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四)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七)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
(一)采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中“下载中心”下载)及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人最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由于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均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获取成功。
(二)采用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及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人最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由于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均加******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获取,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不建议线下获取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许小姐,联系电话:0755-******转2325或2326或2348。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2日期间(上午10:0************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详见上述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的采购代理机构邮箱、线下地址)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如采用汇款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银行广州白云机场支行
账号:************152(该账号只用于获取招标文件)
六、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4月26日14时30分-15时00分。
七、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4月26日15时00分。
九、开标地点:******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
十、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相关媒体: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采购代理机构网站(******)。相关公告在上述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办库〔2022〕35 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 号)等。
十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联系事项:
******保健院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11区爱龙路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5-******转2312
邮箱:******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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